第四版:社会
2017年10月12日
公告
灵政〔2013〕471号、灵政〔2012〕331号、灵政〔2013〕673号、灵政〔2017〕616号拟同意董开实(半间)、董开道(半间)、董开当(半间)、颜良连(半间)、董开坚(半间)、董开白(半间)、陈杰(半间)、林允西(半间)、陈秋芬(半间)、林德庆(半间)、陈月容(半间)、林德完(半间)、林德银(半间)、林允将(半间)、林泼(半间)、灵溪镇人民政府(半间)等拾陆户在官堂小区1-20幢安置地基捌间。
如对以上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灵溪镇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灵溪分局举报。
举报电话:
64764084、59900776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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