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苍土资规听公字〔2018〕第04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单位决定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3点00分在苍南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对县城新区浦南路工程项目、县城新区同庆路工程项目、县城新区20-5地块(横浦周转房)建设项目、县城新区A-12地块(汤家垟周转房)建设项目、县城新区33-1地块(上刘、红星周转房)建设项目、县城新区24地块(大剧院)建设项目、县城新区26地块(五星级宾馆)建设项目、苍南铁路陈体清、谢钦杭等24户拆迁建房项目涉及《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
县城新区浦南路工程等8个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横浦村、棋南村、斗南村、汤家垟村、红星村、五垟村、洽尾缪村,项目用地在《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调整完善版)中规划用途为一般农田、新增园地、坑塘水面、河流水面等,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确保以上项目建设,需局部调整《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8年4月30日前向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条件要求:1、规划所涉苍南县灵溪镇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2、苍南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
二、注意事项:1、我单位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2、听证会代表一旦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4761558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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