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经济
2018年04月23日
公告
苍园管函〔2018〕5号《关于同意上报刘德客等八户拆迁安置建房的函》经研究,同意刘德客、刘德客、刘德然、陈盛科、刘德美、刘德宜、陈盛满、刘德佑等八户拆迁安置在苍南县山海安置小区(一期)1-22幢,按规划建公寓式房屋8间,每间建筑占地面积13米×3.5米。现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或灵溪镇国土分局举报。
举报电话:68750188、59900776
特此公告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浙ICP备050179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