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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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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经济
2019年06月21日

企业简易升降机超期未检

或将面临“巨额罚单”

本报讯(市监)日前,龙港市监分局查处一起企业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件。

4月份,该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年度检查安排,依法对辖区一企业进行检查。针对该企业的一台简易升降机即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情况,执法人员一方面告诫企业负责人必须在检验有效期之前申报检验,另一方面向负责人发放了温州市特检院自助管理系统的宣传页,并告知负责人只要注册该网站,就能足不出户申报检验,最后再三叮嘱该企业一定要及时申报检验。

5月份,该分局再次前往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的简易升降机不能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此台简易升降机处于超期未检使用状态竟达一个月之久。了解得知,该企业责任人将申报检验一事交代会计办理,但该会计因第一次办理在网上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业务,当注册公司账号成功后,在没有点击申报检验并缴费的情况下,就以为申报检验成功,并微信告知企业负责人:“电梯已年检通过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公司会计闻讯后为自己的大意给企业造成损失后悔不已。

据了解,从2018年起,温州所有特种设备的用户申报特种设备检验时,不再需要专程跑到市特检院办事大厅申报,只需登录市特检院的“用户自助管理系统”网站就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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