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切实减轻投标企业的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进行第三次清退工作。现将本次清退的有关事通告如下:
一、清退的范围
本次清退主要是对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汇入专户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二、清退的时限
本次集中清退工作受理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到2019年9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来办理退款手续的,不再补办,余款将统一上缴国库。
三、清退需携带的材料
1、未中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银行进账单(盖公司公章)和公司开具的退款收据。
2、中标单位:凭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银行进账单(盖公司公章)和公司开具的退款收据。
3、部分因招标人自身原因,如:因政策改变而未处理,导致项目迟迟无法进场或未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凭双方解除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同意先行退回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四、其他补充提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未中标单位未办理退保证金手续的,请抓紧时间赴以上材料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保证金银行派驻点)核实,完成保证金清退办理。
五、科室联系电话
1、计划财务科
0577-68708516
2、政府采购科
0577-68708512
六、附投标人名单
详见: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专题
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网站
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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