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版:要闻

2020年12月02日
县纪委县监委划出红线
“十不准”为清廉国企上把“安全锁”
本报讯(纪宣)“清廉国企”怎么建?国企干部要怎么做?县纪委县监委防微杜渐,为全县国有企业制定“十不准”,配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漫画,向广大国企干部划出红线,传递崇廉、倡廉、思廉意识。
“十不准”即:不准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经集体研究决定,搞个人专断;不准违反人事规定选人用人;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旅游、宴请,或收受其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有价证券;不准在项目建设或项目分包、物资采购等业务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不准违规开展公务(商务)接待,在工作中搞虚假接待;不准打着公司旗号为亲朋好友招揽工程、介绍业务;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故意设置有利于一方的前置条件,从中获取相关利益;不准在子分公司及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中兼职取酬,投资参股;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发生资金借贷关系或参与高利贷活动;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进行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制度的活动及设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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