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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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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综合
2021年06月18日

公示

根据苍政发〔2020〕29号、苍政办〔2014〕168号、苍政发〔2015〕102号等文件精神,经无房户鉴定小组审核,现将无房户鉴定小组审核的28户无房户名单予以公布,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不符下列条件,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以通过来电、来访、来信形式向镇纪委、镇村镇办、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分局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他人,举报反映者请凭身份证实名举报。

无房户、住房特困户申报条件如下:

1、具有县城拆迁范围所在村常住户口,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的(以户口簿为准,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本人及父母、其配偶、子女在苍南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合法住房、宅基地或审批过个人建房的;

3、自1987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卖或赠与房屋、宅基地的;

4、如有违法违章房屋,必须自行主动拆除,并经验收合格的。

举报电话:68818026(镇纪委)

6875761968851728(镇村镇办)

59900786(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分局)

附:1、关于新桥头村无房户经灵溪镇无房户鉴定小组审核后通过的名单(2户):林乃友、林杰

2、关于垟贡村无房户经灵溪镇无房户鉴定小组审核后通过的名单(3户):屠德森、廖宝艺、林初孝

3、关于东仓村无房户经灵溪镇无房户鉴定小组审核后通过的名单(23户):陈笃铳、欧阳昆楼、黄建国、郑昌敏、章各钱、李成徐、谢思思、杨国贵、陈孝雀、陈孝同、张分缎、张乃取、林德锦、林允通、黄兆川、黄益周、林发栵、刘成和、陈维恩、郑有夏、章国丽、章国水、温作传。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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