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2023年03月17日
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宜山镇欧阳丽娜、缪存亭、陈吟凤、陈巧玲、周宗飞、(戴美厅陈思思)、(杨立星傅绵绵)、(何继彬戴小微)、周宗雪、陈绍好、薛文全、黄荣国、陈可平、(魏莉莉陈奕)等14户建房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该14户14间危旧房原拆原建(直立式),建筑占地红线面积595.8平方米(49.24m×12.1m),其中边间建筑占地43.8平方米(3.62m×12.1m),其余每间建筑占地42.35平方米(3.5m×12.1m),建筑总面积2449.69平方米,土地坐落于宜山镇球新路148-1号至172号,现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10天):2023年03月17日—2023年03月26日。
(2)反馈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宜山镇城建办反映。
①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电话:0577-59998853。
②传真:0577-64381194,请注明“个人建房批前公示的意见”字样,并留下联系方式。
③信件寄往宜山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宜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17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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