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版:综合

2023年06月07日
公示
桥政[2023]81号,根据《苍南县征迁项目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苍政办〔2020]29号)、《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同意何计周、丁中舒、丁中奕、丁宗典、徐贤笔、徐贤记、徐象针、徐诗园、徐诗榜、丁伟、何计翔、许新捷、何伟惠、何继梁、徐象甲、张宝等16户安置在月亮湾小区A-6幢个人建房公寓式住宅,共计8间16套。
若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桥墩镇村规办、桥墩镇资规所举报。
举报电话:0577-59902181、64611429
桥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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