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2024年09月09日
公示
桥政〔2024〕70号,根据《苍南县危旧房拆建管理规定》(苍政办(2014167号)、《苍南县征迁项目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苍政办〔2020]29号)《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同意桥墩镇蔡其全(1户1间),蔡其银(1户1间)提出在苍北老自然村个人建房2间3层直立式住宅。
若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桥墩镇村规办、桥墩镇资规所举报。
举报电话:0577—59902181、64611429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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