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2024年09月27日
公示
桥政〔2024〕78号,根据《苍南县危旧房拆建管理规定》(苍政办[2014]167号)、《苍南县征迁项目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苍政办[2020]29号)《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同意陈维株(1户1间)提出在柘垟村大坪个人建房1间3层直立式住宅。
若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桥墩镇村规办、桥墩镇资规所举报。
举报电话:0577-59902181、64611429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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