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个人缴纳630元,政府补助1260元
本报讯 (医保) 2025年度苍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启动,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63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126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的居民,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在册学生儿童,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按50%报销,其中慢性病种按60%报销(肺结核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1500元;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元至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转诊待遇:参保人员已办理转诊手续,市外住院(包括特殊病门诊)就医的费用自理比例为10%;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温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省内“一卡通”医疗机构除外)就医的,费用自理比例为20%。
2025年度城乡医保将于2024年10月下旬开始银行批量扣款,已经签订扣款协议的居民请在集中征缴期内确认签约银行帐户状态正常并存入相应金额。未办理银行批扣手续的,可以在集中缴费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通过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为自己和他人进行缴费。不能实现以上途径的特殊人员,可以在集中缴费期间内到县农商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银行、温州银行等七家银行的银行窗口或苍南各税务大厅进行缴费。对于新增以及各种原因停保的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或户口本、本地居住证、学生证等材料通过浙里办APP、村社参保平台等渠道先办理参保登记,再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自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为实行家庭共济的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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