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2025年11月05日
公告
灵村建[2025]43号拟同意坐落在灵溪镇石聚村密内378-381号李发株等3户4间2层房屋需拆(修)建。该座房屋依据灵溪镇调查产权领导小组确权分别为李发株(石聚村密内378号)、李法界(石聚村密内379号)、李法根(石聚村密内380号)、李法根(石聚村密内381号)。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灵溪镇村镇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灵溪分局举报。
举报电话:68716688、59900776
苍南县灵溪镇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 《今日苍南》苍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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